杨乐乐被强制执行
我们都知道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杨乐乐被强制执行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一起来看看吧!
杨乐乐被强制执行
企查查 App 显示,主持人杨乐乐于7月1日新增两条强制执行信息,执行标的为145266元,目前相关案件尚未公开。
此前,2020年4月20日,杨乐乐还有股权冻结消息传出,标的企业则是一家名为“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企业,股权数额为“123.4568万元”,冻结结束日期确实是2023年4月19日,冻结期限为1094天。
被强制执行有什么后果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的费用
1、执行费
缴费标准: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申请过程中其他实际产生的费用
如:交通、住宿等费用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